唐汉中医药网 首页>经典医案> 正文

糖尿病成了小偷的挡箭牌?

2011年02月24日 08:4539健康网
字号:T|T

  半年内,一男子偷了近30辆电动车,最近两个月更是4进派出所,但是由于其患有糖尿病,每次都被保外就医。

  俩月内,被3个派出所抓了4次

  昨日下午2时许,经八路巡防队员巡逻至郑州市经五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时,发现一30岁左右的男子,骑着一辆电动车沿黄河路自西向东行驶,男子骑车非常费力,车上没有插钥匙且指示灯不亮。看到巡防队员时,该男子神色慌张,无法说明电动车的来源。

  巡防队员遂将这名男子带到金水河派出所,民警调查后得知,该男子姓梁,因偷电动车,分别于8月4日被东风路派出所拘留,8月8日和9月3日两次被人民路派出所拘留,但之后他均办理了保外就医。

  梁某说,自己患有糖尿病,为了治病,只好去偷电动车卖钱,也会有人来请他偷电动车。“有个人给我说了好几次,让我给他弄辆车,今天下午一点半左右,我看到一家银行门口停着辆电动车,而且车没锁好,我骑着就走了。”梁某说。

  梁某承认,半年内他偷了30多辆电动车。

  惩治“带病”作案者成了盲区

  金水河派出所的张警官说,依据《看守所条例》、《监狱法》和《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》的规定,对患有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,不予收押和收监,造成了传染病和重病疑犯“看守所不关、戒毒所不收、劳教所不要、监狱不管”的情况。

  我国《看守所条例》明确规定:“看守所收押人犯,应当进行健康检查,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人,不予收押。”但传染病患者或传染病毒感染者成为犯罪嫌疑人时,对社会的危害性比其他嫌疑人更大。

  “至于梁某是否有糖尿病,还得带他去医院做检查,如果确定他有糖尿病,还是会给他办理保外就医。”张警官表示。

  患病不是逃脱法律制裁的理由

  疑犯身患重病就能一而再、再而三逃脱法律制裁,势必难以实现“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”,互联网上已经有法学专家提议:传染病疑犯也应得到相应的惩治。

  郑州大学法学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刑法学教授认为,患病不是逃脱法律制裁的理由,但要打击“带病”作案的疑犯,首先要有法律上的依据,人大应尽快立法。

  而后要建立专门的羁押场所,用于传染病疑犯和其他重病疑犯的羁押,这就要求关押、诊治场所,法律惩罚和救助治疗相结合,“由于疑犯同时又是病人,通俗地讲,就是既能达到惩罚犯罪,又能对病人进行救助。” 该教授说。

  截至发稿时,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
 

网友评论:

已有0条评论,共0人参与,点击查看
登录 (请登录发言,并遵守相关规定)

企业服务

推广信息

商务合作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广告服务 | 诚聘英才 | 意见反馈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地图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Copyright © 1999-2009 TH55.cn All Rights Reserved.
 唐汉中医药网 版权所有